汽车产业遭受重大挫折,美上诉法院驳回大陆集团要求Avanci专利池的“组件级”许可
作者:黄莺
上述法院还对地方法院为了支持大陆集团有权获得的财产被剥夺事实上造成了供应商损害的主张,引用的三个案例做出了回复。
上诉法院并不反对这三个案例的判决,但也重申了,本案原告大陆集团没有遭受此类伤害。另外在地方法院引用的三个案例中,没有一个案件像本案的情况,指控原告即使合同权利被直接“拒绝”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以其他方式获得合同赋予的权利(注:Avanci和专利持有人称,不必取得许可证,大陆集团就可以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其组件)。
基于上述原因,上诉法院认为地方法院错误地认为大陆集团有权提起诉讼,裁定地方法院先前判决无效,发回重申,并驳回大陆集团因缺乏依据而提出的索赔。但上诉法院以缺乏管辖为由,并未对反垄断问题发表意见。
评论
大陆集团被卷入这场汽车行业的SEP专利许可纠纷,也实属无奈。
在汽车专利池Avanci成立之后,就在与整车企业,包括宝马、戴姆勒和大众在接触许可事宜。宝马是最先签署入池协议的,但是戴姆勒却一直采取反对的态度,并与Avanci专利池中的诺基亚和其它三个成员爆发了持续两年的专利诉讼。
戴姆勒起初认为Avanci专利池中的2G/3G/4G无线技术只和汽车的TCU有关,应该与其Tier 1供应商大陆集团去协商许可事宜。但是大陆集团在与Avanci接触过程中发现Avanci是根本不与零部件供应商谈许可的,也就是上述Avanci规则有规定,只与主机厂(OEM)谈许可。
因此,大陆集团2019年开始,同时在德国和美国起诉了Avanci和诺基亚等,指控其违反FRAND和反垄断义务。
来源:JDSUPRA
随后,华为,Burry、TomTom,Valeo/Peiker、博世、Sierra Wireless等零部件供应商相继加入“戴姆勒—大陆”联盟,一起反抗诺基亚及Avanci专利池,要求其提供组件级许可。
但戴姆勒接连收到德国多家法院的侵权禁令,导致不得不与Avanci专利池的康文森、夏普、诺基亚达成和解,并最终于去年12月加入Avanci专利池。
“戴姆勒-大陆”联盟彻底瓦解。
但是大陆集团并没有在戴姆勒与诺基亚达成和解后,也选择和解,而是选择了继续战斗。大陆集团高级知识产权副总裁Roman Bonn在戴姆勒与诺基亚和解之后,接受采访表示:面向未来的物联网IoT的生态链的许可问题远超汽车产业,这个问题需要解决,而不能屈从于诺基亚等SEP专利持有人。
他还认为诺基亚不向汽车供应商发放许可证的做法是滥用的SEP的支配地位,已经向欧盟委员会投诉,认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该有权获得自己的许可证。
大陆集团高级知识产权副总裁Roman Bonn
在去年10月欧洲召开的Auto IP大会上,Roman再次表达了他的观点,要继续战斗,并认为德国因为此事而修改的专利法,会对其带来帮助。
实际上,作为零部件供应商,与大陆集团一同战斗的还有法国Thales集团,Thales也在法国对Avanci和诺基亚提出了反垄断诉讼。
“组件级”许可就是斗争的最核心问题。
这一点,在上个月主要国家汽车行业协会以及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给美国司法部的2021年政策声明评论意见中,是所有提意见者的无一例外最关心的一点。这些评论者包括: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欧洲汽车供应商协会CLEPA,美国汽车创新联盟、日本汽车商制造协会JAMA,福特,本田和特斯拉,大陆集团,Thales。
从大陆集团的评论中,提到在Avanci专利池中的40多许可人中,有25家公司是不提供向汽车零部件企业授权的。这也显示出,Avanci作为一个专利池的管理机构,实际上是要为满足权利人利益服务的,一多半权利人都不同意提供“组件级”许可,所以Avanci作为整体对于只能提供“整车级”的许可。但规定了,“组件级”许可,可以与池成员采取双边许可的模式获得。
但是这种“双边”单独许可的规定显然不能满足整个汽车行业零部件企业的需求,因为那25家不同意“组件级”许可的才控制了2G/3G/4G的绝大部分SEP专利。所以这一条几乎等于形同虚设,因为既费时,效率又低。
对于这一问题,代表两个阵营的行业协会组织也在不断的游说和争论中,代表诺基亚和爱立信等权利人一方的IP Europe就对代表实施人一方的Fair Standard Alliance提出的在供应链的各个层次上都可以许可的观点,进行了驳斥。也反映出了行业内对于这一问题,激烈焦灼的态势。
从现状来看,虽然在十几年前智能手机时代,争夺“终端级”还是“组件级”许可的斗争中,权利人一方占到了优势,最终形成了近十几年的按照手机整机价格计算许可费的模式。
但是随着SEP专利许可收费进入汽车行业的窗口逐渐被打开,实际上也打开了一个重新制定行业许可规则的时间窗口,就是再次反思“组件级”许可的现实可行性,已经称为一个势在必行的课题。这是需要所有实施人以及供应链的企业站出来共同思考的。
如果说上一个十年主要以美国法院的判决为主,奠定了智能手机的整机收费模式,那十年后的今天,以及面向未来十年,随着中国和更多独立司法地区在SEP治理能力上的提升,是否还会认为只提供“终端级”许可是唯一的选择,还是会认为“组件级”许可也会是一种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的可行方式,还有待各国司法实践的不断摸索和判断。
显然,大陆集团在美国上诉法院一案中,美国法院依然尊从了历史判例的影响,既避开了反垄断这一敏感问题,又驳回了大陆集团要求“组件级”许可的要求。
但是,随着像苹果公司这些科技巨头在其公布的FRAND许可规则中,对最小许可实施单元SSPPU(组件级)原则的推崇,而且正在与爱立信等权利人进行战斗,相信会激发一大批实施人陆续站出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改变SEP领域底层许可规则的时间窗口就在眼前,这并不是一场大陆集团、苹果公司的独立战斗,如果更多实施人抓住时机推动底层的变革,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许可收费钱多钱少这些问题上,或许会迎来一个不一样的十年。